2020-04-21 11:04:31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管理人员比一线人员多,就是俗称的官比民多,这种现象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都有突出表现,但大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政策不允许,将来会纠改,但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需要时间来消化完成。
一、在事业单位中,分为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和管理类事业单位。
1、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比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农技中心、兽医中心等,这类事业单位要求管理岗位不得超过编制总数的15%,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75%,其余为工勤人员。因此在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中,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一线人员的15%,管理人员比一线人员多,肯定是不合理的。管理人员的15%中,可以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双肩挑”人员,既在管理岗位,又可以执行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待遇。
2、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就是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承担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以承担公益服务职能为主,其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会划归相应的政府部门承担。保留的管理类事业单位,要求管理岗位不得超过50%,也就是说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一线人员的一半。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过多,主要是非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层管理人员过多,比如学校里面的“三大员”,政教、团委等中层干部,这些管理人员并不是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管理岗位,是教育主管部门设置,属于教育主管部门整肃清理的范畴。而管理类事业单位中管理人员过多,则主要集中在年龄偏大、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任命了新的负责人、副职,而原来的并没有到退休年龄,只是提前离岗,待遇还在。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机构精简率达到40%以上,整合的机构,原来的管理人员没有了岗位,也增大了管理人员的比率。
二、在党政机关中,领导职数是严格按照编制比例核定的,50名编制以下的党政机关,领导职数只能核定3名,一正两副;51—200名编制的党政机关,领导职数可核定4名,一正三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比一般工作人员多,有以下四种原因:
1、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按《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出现超配问题。这类现象是组织部门严格禁止的现象,已经在不断纠改,存在的问题不大。
2、退居二线:公务员岗位中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领导干部,提前离岗,不再担任实职,但依然保留了职级,依然还算是领导。这类现象短期内无法改变。
3、非领导职务: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前,各单位可以配备不超过实职领导二分之一数额的“非领导职务”。这些人员虽然没有领导职数,却有副科级以上职级,非领导职务也算领导。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非领导职务”取消,实行职级并行。
4、职级并行:旧法“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新《公务员法》推行后的所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执行的新的“职级并行”,会按综合管理岗位(行政编制)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定相应的职级,从高到低依次是一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四级以上主任科员就算是领导干部,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转实职,这就造成公务员队伍中“官比兵多”,将来会成为普遍现象。
其他还有机构整合造成人员保留级别却无实职等现象,也给党政机关“官比兵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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