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9 09:51:27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抚顺华图
定义判断出题角度比较广泛,可能涉及自然科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律等诸多领域,其中法律相关题目辽宁省考平均每年都会出1道。这类题目怎么做才能又快又准呢?关键信息+常识,可以帮我们解决绝大多数的题目。
小伙伴们在做题时,首先,应注意其中的关键信息是否符合定义。法律类题目经常从以下关键词入手设计干扰选项,包括:行为主体、客体,时间、原因、行为、犯罪结果等。当然,如果能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对答题也是相当有帮助的。
行为主体、客体比较好判断,比如题干中明确行为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选项中出现“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孤儿”就明显不符合;再比如“是对家庭成员”这一客体实施的行为,对“顾客”就不行。
对于其他关键信息,我们举例了解一下:
例1.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 钱某准备开车撞死周某,行驶在路上,钱某想起可能会因此入狱,便打消了杀人的念头,掉头回家
B. 李某一直猜疑邻居老王和自己媳妇有染,一天晚上他堵在老王平时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准备趁老王路过时将其暴打一顿。然而,当晚老王由于加班没有回家,李某等到凌晨三点便悻悻而归
C. 孙某与宿舍同学赵某发生过纠纷,一日趁赵某上课,孙某在饮水机里投下了剧毒氰化物便离开宿舍,妄图毒死赵某。当日,校园里正在举办普法活动,听了法律宣讲之后,孙某迅速跑回宿舍准备把水倒掉。不料赵某当日因为身体不舒服提前回到了宿舍,等孙某到宿舍后发现赵某已经中毒死亡
D. 张某到一户别墅入室行窃,撬开房门之后,正欲行窃之时,突然看到地上有一摊血,晕血的他突然就晕倒在地
【华图解析】这是一道多定义题,设问考查“犯罪中止”,其关键信息如下:
①时间限定:“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
②原因限定:“出于自己的意志”;
③犯罪结果:“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辨析选项:
A项,钱某在杀人之前改变主意掉头回家,是“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自己打消杀人念头,体现出“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中止犯罪”,时间、原因、结果都符合定义;B项,李某没有谋杀成功的原因是“老王由于加班没有回家”,并未体现“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中止犯罪”,不符合原因限定;C项,最终“赵某已经中毒死亡”,犯罪结果已经发生,未体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符合定义中的犯罪结果;D项,犯罪没有施行的原因是“看到地上有一摊血”晕血了,并非“出于自己的意志”,不符合原因限定。因此,选择A选项。
关键信息法是定义判断最常用的方法,小伙伴们可以收集历年真题多多练习。但是有些考题,需要我们有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特别是一些简单的名词、概念,要有一定的了解。下边给大家举个例子:
例2. 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可以将民法上的行为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表意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违法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A. 张三和李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B. 李大爷感觉自己时日无多,立下遗嘱
C. 王教授撰写了一篇论文,获得该论文的著作权
D. 赵老板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伺候自己多年的保姆
【华图解析】定义关键信息如下:
①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
②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
选项中,A项的“合同”、B项的“遗嘱”、D项的“赠与”,根据常识可知,都是行为人的主观意愿,符合①,只有C项写论文的主观意思是为了研究、论证,著作权是“依照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因此,选择C项。
小伙伴们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多关注积累一些法律相关常识,既有利于常识题的答题,也有利于提高法律类定义答题的速度和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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