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 11:24:59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2014年抚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2014年抚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早6:50到市科技馆(新华桥南)门前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抚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费用自理,每人400元。
2、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9、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0、体检时请不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按照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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